何時聯合使用乙胺嘧啶、磺胺嘧啶、甲酰四氫葉酸治療弓形體感染?
如果羊水 PCR 的陽性結果證實胎兒感染,在孕 18 周或在此之后,推薦使用乙胺嘧啶,磺胺嘧啶,甲酰四氫葉酸等(如果患者已經應用了乙酰螺旋霉素,則推薦改為聯合用藥)。乙胺嘧啶有致畸作用,因此不能在孕 18 周之前聯合用藥(在歐洲的一些中心,聯合用藥可以早到孕 14-16 周)。
由于孕 18 周以后垂直傳播的比例很高,如果孕 18 周以后感染弓形體,也推薦使用乙胺嘧啶、磺胺嘧啶、甲酰四氫葉酸,以阻止胎兒感染的發生。
如果垂直傳播已經發生,則準備對胎兒進行治療。這時乙胺嘧啶不能早期應用,因為該藥有潛在的致畸作用。乙酰螺旋霉素這種大環內酯類抗生素能降低垂直傳播的概率。然而,還沒有進行設計周密的研究。已經報道這種保護對于孕早期感染比較有效。
該研究參照歷史對照,先天性感染的概率被降低了 60% 左右。乙酰螺旋霉素不能迅速地通過胎盤,因此對胎兒感染的治療效果不會很好。沒有證據顯示乙酰螺旋霉素有致畸作用,見表 8.
因為在理論上,孕婦孕早期的感染可以在孕晚期傳染給胎兒,因此,即使羊水
PCR 結果為陰性,乙酰螺旋霉素也應該一直用到分娩。對胎兒有很高感染風險的孕婦,或者胎兒的感染已得到證實,孕 18
周以后單純應用乙酰螺旋霉素治療的方案應轉變為乙胺嘧啶、磺胺嘧啶、甲酰四氫葉酸聯合用藥。用藥必須在醫學專家指導下應用。
注:FDA: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a:PaloAltoMedicalFoundationToxoplasmaSerologyLaboratory,telephonenumber(650)853~4828,orUS(Chicago,IL)NationalCollaborativeTreatmentTrialStudy,telephonenumber(773)834~4152.
b:葉酸不能作為甲酰四氫葉酸替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