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濕疹、曬傷、急性和亞急性皮炎、酒渣鼻患者不宜使用。
2. 不宜使用于皮膚皺折部位。
3. 用藥期間勿用其它可導致皮膚刺激及破損的藥物、化妝品或清潔劑,以免加重皮 膚反應、導致藥物吸收增加及引起系統不良反應。
4. 日光可加重維A酸對皮膚的刺激導致維A酸分解,動物實驗提示維A酸可增強紫外線致癌能力,因此本品最宜在晚間及睡前應用,治療過程應避免日曬,或采用遮光措施。
5. 本品不宜大面積應用,日用量不應超過20g。
6. 因本品有引起嚴重刺激和脫屑的可能,開始可采取隔天用藥或每3天用藥1次的治療方案;最好先采用濃度低的制劑,待耐受后再改用較高濃度的制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