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心室異位激動引起的心動過速,起始和終止突然,頻率150~250次/分,規則,稱為陣發性室性心動過速,也稱為非持續性室性心動過速(NSVT),NSVT的定義:將頻率大于100次/分、持續時間小于30秒的連續3個或3個以上心室搏動(2014年歐洲心律學會/美國心律學會/亞太心律學會室性心律失常專家共識),若持續30秒以上稱為持續性室性心動過速。非陣發性室性心動過速(也稱為加速性室性自主心律):心率一般為55~110次/min,發作短暫,預后較好,極少發展為心室顫動,是一種良性心律失常。
陣發性室性心動過速多見于嚴重器質性心臟病,特別是急性心肌梗死,并發室壁瘤或心力衰竭的陳舊性心肌梗死,此外見于心肌病、急性心肌炎、Q-T間期延長綜合征、電解質紊亂、低血鉀、洋地黃、奎尼丁、銻劑、酚噻嗪類藥物中毒、低溫麻醉、心臟手術及心臟導管檢查過程中,偶見于無器質性心臟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