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公告稱,為貫徹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和《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要求,推進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工信部制定了《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據電池中國網了解,《規定》正式發布之前,工信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司長高云虎已帶隊展開多次實地調研。調研組在深圳、汕頭、長沙、武漢及京津冀地區實地調研了比亞迪、廣汽三菱、北汽新能源、天津銀隆等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天津力神、比克、北京普萊德等動力蓄電池生產企業,以及天津猛獅、深圳乾泰、廣東光華、湖南邦普、武漢格林美、北京匠芯和天津賽德美等綜合利用企業,詳細了解了企業開展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工作現狀及在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高云虎在調研時就曾表示,要加快建立溯源管理體系,實施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啟動溯源管理平臺上線。
今年2月26日,工信部等七部委聯合發布《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建立“新能源汽車國家監測與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綜合管理平臺”,對動力蓄電池生產、銷售、使用、報廢、回收、利用等全過程進行信息采集,對各環節主體履行回收利用責任情況實施監測。《規定》的頒布正是基于《辦法》要求應運而生。
《規定》指出,自今年8月1日起,對新獲得《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的新能源汽車產品和新取得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進口新能源汽車實施溯源管理。在此之前,已獲得《公告》的新能源汽車產品和取得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進口新能源汽車,延后12個月實施溯源管理,如逾期仍需在維修等過程中使用未按國家標準編碼動力蓄電池的,應提交說明。《規定》還要求,汽車生產企業(含進口商)對已生產和已進口但未納入溯源管理的新能源汽車產品,在本規定施行12個月內應將相關溯源信息補傳至溯源管理平臺。
同時,自2018年8月1日起,對梯次利用的電池產品實施溯源管理。電池生產、梯次利用企業應按照《關于開通汽車動力蓄電池編碼備案系統的通知》(中機函〔2018〕73號)要求,進行廠商代碼申請和編碼規則備案,對本企業生產的動力蓄電池或梯次利用電池產品進行編碼標識。汽車生產、報廢汽車回收拆解及綜合利用企業應在溯源管理平臺申請賬號,并在溯源管理平臺上傳溯源信息。此外,汽車生產企業還應報送回收服務網點信息,并在企業網站向社會公布。
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作為一個新興領域,目前還處于起步階段,回收利用體系尚未形成,目前絕大部分動力蓄電池尚未退役,汽車生產、電池生產、綜合利用等企業之間尚未建立有效的合作機制。同時,在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方面,還需要進一步細化完善相關法律支撐。《辦法》提出,汽車生產企業承擔動力蓄電池回收的主體責任,電池生產企業、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梯次利用企業和再生利用企業在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各環節履行相應責任。《規定》的頒布對相關企業溯源信息的填報和上傳作了詳細要求,如汽車生產企業應在車輛生產、銷售、維修更換、換電庫存、換電、電池回收和電池退役等環節上傳相關溯源信息;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梯次利用企業和再生利用企業應填寫車輛報廢、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環節的動力電池相關信息。
此外,《規定》對汽車生產企業、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梯次利用企業和再生利用企業在溯源信息上傳時限上也做了詳細要求。如汽車生產企業應在配發國產新能源汽車出廠合格證后15個工作日內,進口商應在進口新能源汽車通關并完成檢驗檢疫后15個工作日內上傳信息;與汽車生產企業合作的銷售商、維修商、電池租賃企業應及時向汽車生產企業報送銷售、變更、維修、更換信息;汽車生產企業應在動力蓄電池銷售、變更、維修、更換后30個工作日內上傳溯源信息;回收服務網點應在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移交后,向汽車生產企業報送信息;汽車生產企業應在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入庫、移交出庫后30個工作日內上傳信息。
與汽車生產企業未合作的新能源汽車銷售商、維修商、租賃商等,應按照規定在溯源管理平臺申請賬號并在30個工作日內向溯源管理平臺規范上傳信息。
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應在接收報廢新能源汽車,并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后15個工作日內上傳信息;在廢舊動力蓄電池拆卸并移交出庫后15個工作日內上傳信息。
梯次利用企業應在梯次利用電池產品出庫后15個工作日內上傳信息;在梯次利用電池生產、檢測、使用等過程中產生的廢舊動力蓄電池,應在其回收入庫及移交出庫后15個工作日內上傳信息。
再生利用企業應在廢舊動力蓄電池接收入庫后30個工作日內上傳信息;在完成再生利用及最終處理后30個工作日內上傳信息。
此外,《規定》要求,汽車生產、電池生產、報廢汽車回收拆解及綜合利用企業應建立內部管理制度,加強溯源管理,確保溯源信息準確真實。
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會同同級有關部門對本地區相關企業溯源責任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電池中國網認為,《規定》的實施將會有效解決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從哪里來到哪里去”的問題。同時,電池有了編碼和溯源機制后,誰生產、誰使用,都一目了然。一旦查出違規處理的電池,馬上就能找到責任人。
不過,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梯次和回收利用仍有很長的路要走。目前企業技術儲備不足,動力蓄電池生態設計、梯次利用、有價金屬高效提取等關鍵共性技術和裝備仍有待突破;退役動力蓄電池放電、存儲以及梯次利用產品等標準亟待完善。受技術和規模影響,目前市場上回收有價金屬收益不高,經濟性較差,相關財稅激勵政策不健全,市場化的回收利用機制尚未建立。高云虎也強調,應加強產業間協作融合,積極探索技術經濟性強、資源環境友好的回收利用市場化模式,積極推進資源綜合利用,促進新能源汽車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8月23日,工業和信息化部黨組書記、部長李樂成在江蘇省南京市主持召開“十五五”規劃部分省市座談會,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部分省區市“十五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關于“十五五”規......
7月18日,國新辦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2025年上半年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情況。據介紹,截至6月底,我國建成了33家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241家中試平臺納入重點培育庫。記者注意到,中試是把處在試制階段的......
關于提名2025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候選項目的公示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提名辦法》以及《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關于2025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國科獎字〔2025〕4號)有關要求,現將......
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了《關于制造業計量創新發展的意見》。《意見》明確指出要加速高端計量器具研發,梳理重點產業鏈計量標準器具供給能力,形成產品圖譜和清單,瞄準國際先進水平,研發一批高精度、集成化、智......
5月15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舉行“推進科技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新聞發布會,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司長魏巍表示,正在組建部科技服務業標委會,編制科技服務業標準體系建設指南,完善標準化路線圖,強化標準體系化布局......
近日,為持續加強質量支撐、中試發展和品牌建設,工信部印發《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5年工業和信息化質量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共包括七大重點任務:實施制造業卓越質量工程、推......
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聯合發布《關于開展第二批制造業新型技術改造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聯規函〔2025〕108號),明確將機械(儀器儀表)行業納入重點支持范疇。本次試點工作將繼......
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發布《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度工業節能降碳診斷服務工作的通知》(工信廳節函〔2025〕115號)。2025年度工業節能降碳診斷服務聚焦鋼鐵、乙烯、合成氨、電石、電解鋁、多晶硅......
3月5日,工信部公開征集對《堿性鋅-二氧化錳電池工廠智能化技術導則》等318項行業標準計劃項目的意見。本批次行業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涵蓋升級傳統產業標準項目、強化新興產業、布局未來產業以及夯實產業基礎標......
根據國家標準委下達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制修訂計劃,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完成了《建筑用絕熱材料燃燒性能安全技術規范》強制性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的編制工作。為進一步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現對標準征求意見稿及編制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