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環境保護局、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聯合發布通告。自2013年7月1日起,所有在南京市的重型柴油車,必須符合“國四”標準規定,否則將不予辦理注冊登記。
為減少機動車污染物排放,南京已從2011年1月1日起對輕型汽油車注冊登記提前執行國四階段排放標準,從今年4月1日起對輕型柴油車和重型汽油車提前執行國四階段排放標準,7月1日起,對重型柴油車也將開始執行國四標準,至此,南京機動車將全面進入“國四時代”。
根據《關于重型柴油車實施國家第四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通告》,自2013年7月1日起,所有在南京市注冊登記(含外省市轉入)的最大總質量超過3500千克的柴油車,即重型柴油車,所用柴油必須符合國四標準規定。對達不到國四標準的車型,將不予辦理注冊登記。據悉,為了做到車油匹配,南京市商務局制定了《南京市國四標準車用柴油推廣使用工作方案》,爭取在2013年7月1日前,在南京市推廣使用國四標準車用柴油。
有的車主擔心升級后,到了周邊城市加不到油。市環保局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汽車生產廠家向國家環保部申報的國四車型目錄中,有近9000種車型能滿足使用“國三”車用柴油,車輛種類包括牽引車、集裝箱車、工程攪拌車、清掃車、清障車、城市客車、運輸車、校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