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癥治療
對患者應嚴格隔離,對其分泌物和排泄物按芽胞的消毒方法進行消毒處理。必要時于靜脈內補液,出血嚴重者應適當輸血。皮膚惡性水腫者可應用腎上腺皮質激素,對控制局部水腫的發展及減輕毒血癥有效,一般可用氫化可的松,短期靜滴,但必須在青霉素的保護下采用。有DIC者,應及時應用肝素、雙嘧達莫(潘生丁)等。
2.局部治療
對皮膚局部病灶除取標本作診斷外,切忌擠壓,也不宜切開引流,以防感染擴散而發生敗血癥。局部可用1:2000高錳酸鉀液洗滌,敷以四環素軟膏,用消毒紗布包扎。
3.病原治療
對皮膚炭疽,青霉素分次肌注,療程7~10日。對肺炭疽、腸炭疽、腦膜炎型及敗血癥型炭疽應作靜脈滴注,并同時合用氨基糖苷類,療程需延長至2~3周以上。
對青霉素過敏者可采用環丙沙星、四環素、鏈霉素、紅霉素及氯霉素等抗生素。抗炭疽血清治療目前已少用。對毒血癥嚴重者除抗生素治療外,可同時應用抗炭疽血清肌注或靜脈注射,應用前需作皮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