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脈注射后2分鐘出現肌松作用,4分鐘達高峰,作用時間可維持40~60分鐘,腎功能不全者作用時間延長。單一劑量作用的消失,主要是由于藥物在體內再分布,重復用藥應減量,以免產生蓄積作用。靜脈給藥后,30%~50%的藥物與血漿蛋白結合,大部分以原形、其余以代謝物隨尿排出,3小時內排出30%~40%,24小時約排出75%;部分由膽汁排泄,本品不透過血腦屏障。